当前位置: 市司法局 > 组织机构 > 机构职能
索引号: 00733007X/2016-00001 分类:  
发文机关: 网站运维中心 发文日期: 2018-05-18 15:06
名称: 市司法局职能简介
文号 :    
市司法局职能简介

东莞市司法局,为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。

办公地址:东莞市东城区东城西路189号(邮编:523000)

办公时间:8:30-12:0014:00-17:30(工作日)

联系电话:0769-22489999;传真:0769-22314223

电子邮箱:dgsfj@dg.gov.cn

司法局主要职责

(一)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,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
(二)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,管理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。

(三)负责法治宣传、普及法律常识工作。

(四)指导、监督、管理律师工作。

(五)指导、监督、管理公证工作。

(六)指导、监督、管理司法鉴定工作。

(七)指导、监督市律师协会、市公证协会和市司法鉴定协会工作。

(八)监督、管理法律服务市场。

(九)指导、监督、管理法律援助工作。

(十)指导、管理基层司法行政、人民调解、帮教安置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。

(十一)指导、监督、管理社区矫正工作。

(十二)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。

(十三)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。

(十四)指导、监督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、服装、警用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。

(十五)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